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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迪喜慈善学校捐赠及免税相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9.07.08 新闻来源:云南迪喜慈善学校 浏览次数:
 

 

关于云南迪喜慈善学校捐赠及免税相关事项的说明

 

经过与云南教育基金会的多次咨询和沟通,云南迪喜慈善学校已经与云南教育基金会达成合作意向,企业或者个人可通过云南教育基金会指定捐赠形式,捐助云南迪喜慈善学校,捐赠资金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现将具体方式公布如下:

 

一、         云南教育基金会简介:

云南教育基金会的前身为云南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在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的支持下,云南教育基金会自1988年7月14日成立至今,已走过了21年历程,为推动云南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基金会自建会以来,坚持尊师重教、扶贫支教、帮困助学,以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诚信度,曾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被省民政厅授予“优秀社会团体”称号,2008年被第二届国际慈善论坛授予“国际民间慈善奖”。

本着“自愿灵活、诚信合作、善款善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基金会向公众广为募集资金。

 

二、         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及云南省地税局对云南教育基金会捐赠收入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凡捐资者的税收,均可“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指出: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         操作流程:

捐赠方可以指定捐赠迪喜慈善学校项目,先跟云南教育基金会签订《项目协议书》,然后将善款汇入基金会账户,在收到善款后,基金会开出相应的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给捐赠方用于所得税扣除,并将善款转入捐赠方指定的慈善学校账户。其中,五万元以上的善款需经基金会理事会开会讨论后方可汇入慈善学校账户(理事会每个星期举行会议)。

从《项目协议书》到项目实施全过程,均上网公布,随时供捐赠人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四、         联系方式:

       

云南教育基金会

    址: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省教育厅大搂12楼

    编:650223

   话:(0871)5143528  5143363

    真:(0871)5143363

电子信箱:yhq@mail.ynedu.net.cn

联 系 人:石 梅

 

捐赠人可以通过迪喜志愿者俱乐部联系,我们将协助跟进,直至落实。捐赠者也可直接与云南教育基金会联络。

迪喜俱乐部昆明站:李燕珍08716702091,负责跟进迪喜捐赠项目的落实。

 
 

地址:云南省德钦县拖顶乡,邮编674505
联系人:陈燕 13988726016 钟海伦 13988737311
QQ:493908208  395808618  QQ群:31270008
捐款捐物请发邮件:ayan0522@163.com(或短信联系)
MSN: ayan0522@hotmail.com  dixischool@hotmail.com